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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昨天

“女上位强奸案”,一审判六年,二审判三缓三,男人的悲哀!

“女上位强奸案”,一审判六年,二审判三缓三,男人的悲哀!
01山西大同订亲强奸案,我身边的不少男士至今都还愤愤不平,觉得男方很冤,可看了南昌锜振东强奸案,那才是真的冤。案情是:男女双方都是南昌某大学学生,锜振东由于家境困难,长期在校兼职手机修理工作,而女方则是男方的顾客。双方因此而相识。彼时的女方还有男友,但双方开始了一段长期的暧昧拉扯过程,互发露骨短信,以“宝”互称。事发当日,也就是5月7日,女方的手机再次损坏,男方帮其无偿修好手机,并约定好去男方宿舍取手机。在男方的宿舍,两个人发生了关系,随后女方与自己男朋友分手。 次日,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,要求建立情侣关系,男方不置可否。随后女方在心理老师的建议下选择报警。5月9日,警方找到锜振东做笔录,之后并没有刑拘锜振东。后面女方声称自己严重抑郁,生活不能自理,想要跳楼,还拿出抑郁症的证明。到了8月27日,警方正式刑事拘留男方,10天后被批准逮捕。在庭审的过程中,男方拿出双方的聊天记录,聊天记录里双方聊天大胆露骨,互相试探挑逗,并且女方还给男方发过穿蕾丝的大尺度自拍,显示双方处于暖味关系中。而女方则表示这些暧昧的词语并不能代表自己同意发生关系。男方又拿出了自己拍的全程视频证据和学校的监控录像,在发生关系之后,两人共同离开,女方与男方相处平和,甚至有女方靠在走廊等待男方出门的画面,男方律师还调取了次日的街道监控录像,发生性关系的次日,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,等男方洗完澡,还找男方要了一瓶啤酒,酒后与男方共同走路还互相牵手去散步,但女方表示自己此时有严重的抑郁症,所以上述行为并不能代表已经同意发生关系。这个案件核心之处是,男方在和女方发生关系时进行了录音,这份录音长达21分钟。 这段录音记录了二人发生信关系的全过程,在这过程中,女性的表现非常强势,女方甚至还说了“你不行的话就给我起来”,并且在男方说“太累了,我困了,想睡觉,等我休息一晚上”后强行将姿势调整为铝上位,然后男方询问“你累不累”,而女方则是戏谑的以“你要是累就打死你”,为理由要求男方继续满足她的需求。即使男方拿出了那么多无罪的证据,可最后,法院仅依据女方口供和“事后反悔”,一审认定强奸罪成立判决男方有期徒刑6年,二审判三缓三。
02这个案件荒唐之处是:男方即使有充分证据证明自愿,比如有录音和全程视频证据,有聊天记录证明两人关系暧昧,证明全程无强迫性质及女方主动,甚至还包括了女上位这一类完全不可能是强奸的体位,但都没用,女方事后反悔的话男方仍构成强奸。在律师微信群,经常看到有人支招说“一边发生信关系一边录音录视频自证清白”,可南昌这个案件证明有录音也没个鬼用,说你强奸你就强奸了。之前也听同行说如果女上位基本可以排除男方强迫的可能,但这个案件也是女上位啊,只要女方一口咬死被强奸了,基本没辙。今天,在某法院,有法警向我们咨询关于他亲戚涉嫌的一个强奸案,大概案情是亲戚与喝了酒的女性发生关系,事后被告强奸,为了取得女方的谅解,还拿了十几万给女方。我一听,对那个法警说:没救了,让你亲戚老老实实到监狱蹲着吧。王昊宸律师在旁边说:强奸案的辩护比涉黑案难度还大。我国对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:违背妇女的真实意愿,然后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。其他手段有: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等方法。假设一下,如果,如果一个人存心想害另一个人,就喝酒然后和这个人发生性关系,然后报案说被强奸,在这种情况下,男方很难证明女方是否是在清醒还是不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,最后被认定强奸罪的可能性极大。看到这里,男人们,你们的后背是不是一阵阵发凉了。目前,强奸案是冤案发生的重灾区。强奸罪基本是按照口供定罪,以前是只要女方事后报案被强奸,而男方又承认了,强奸罪基本跑不了,可现在即使男方不承认,只要女方一口咬死被强奸,也有可能构成强奸罪。唉,我只能在黑夜里发出一声无奈而又沉重的叹息!